2012年7月27日

政策的格局

政府的視野中,出現的是「開放資料加值」、「開放(政府)資料」,還是「開放政府(資料)」?

對於某些政治體來說,開放政府資料(本文後簡稱開放資料)和開放政府是需要放在一起思考的政策。有的政治體,認為在開放政府的這條道路上,開放資料只是一個里程碑;或是說開放資料是開放政府的一根支柱。(需要的話可參考「資料、政府、開放,您要怎麼配?」的概念圖)

對於參與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的國家而言,開放政府是真正目標之所在:提高政府透明度、強化公民權力、打擊貪腐、進用新科技強化政府功能等,而開放資料為目標下本應當做的事。我們可以從各國政府的承諾中看到其態度,他們對於這項政策的規模願景到何種程度。

然而為什麼這些國家會把兩者放在一起思考?

因為對這些政府而言,公民是「夥伴」、是「資源」,而不是一群只會「找麻煩的傢伙」。

因為這些政府會發現,如果只有開放資料,卻沒有開放政府時,至少會有下列後果:
  1. 公民從資料發現新問題,或是想到更有效率的作法,但卻無管道可反應,無法對政策產生實際影響,反而造成府民對立提升。
  2. 為了避免發生第一種現象,政府轉而不釋出「會造成問題」的資料,釋出侷限於一些非民眾迫切需要的資料,但是這些資料對於政府提高透明度、提升民眾信賴度,完全沒有作用。

所以政府對公民的態度,影響其開放政策的格局到何種程度。

開放資料的確有其商業經濟利益、並且有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等價值,但它的價值不儘止於此,不只是一條可以「加值」的產業政策。

台灣是否會把開放資料與開放政府放在一起思考,整理成可以讓國家整體蛻變的大格局思想?


參考資料

Joanne Caddy, Christian Vergez, &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-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. (2003). Open Government: Fostering Dialogue with Civil Society. OECD Publishing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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